經典案例
——CLASSIC CASES ——
案例介紹 案例介紹 副標題 案情簡介:徐某是某縣檔案館館員,某個周末在代表單位參加全縣運動會的拔河比賽項目時,因用力過猛拉傷肩膀,徐某向當?shù)厝松绮块T申請工傷認定。處理結果:經調查核實后,當?shù)厝松绮块T認定徐某所受傷害為工傷。徐某所在單位對此存有異議,認為拔河比賽屬于工作之外的娛樂活動或者健身運動,并非徐某本職工作,... 黎三叔,男,1955年4月29日出生。1969年12月,黎三叔應征入伍。黎三叔個人檔案最先記載出生年月為《應征公民兵役登記表》及《政治審查登記表》中記載的出生年月1954年4月29日。1975年3月黎三叔退伍,同年6月安排在九江市某酒廠工作,后調入市廣播電視局、市電視臺工作,2014年退休前系省廣播電視網絡傳輸有限公司職工。 黎三叔第一、二代《居民身份證》、《常住人口信息》、《... 張烈火于2002年9月18日入職天豪公司。從2012年9月1日起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。張烈火在職期間,公司未按照張烈火實際工資標準繳納社會保險費。 2015年7月,張烈火以公司未足額繳納社保為由向公司書面提出補繳社保的申請,但公司仍未予以補繳。 2015年8月,張烈火以公司未依法為其繳交社會保險費為由向公司郵寄“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”,提出解除勞動合同。勞動合同解除后... 案例 : 尹某系某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員工,崗位為高空作業(yè)。2023年3月5日尹某在工作中曾說過身體有不適,但仍然繼續(xù)堅持工作。晚20:00左右,尹某還在項目駐地食堂吃了晚飯,后在安排完第二天的工作后,于23:00左右與其家屬離開駐點返出租屋收拾就醫(yī)相關財物于3月6日凌晨1:30分左右在家屬的陪同下駕車前往醫(yī)院就醫(yī)。后在120前往上級醫(yī)院的路途中搶救無效于5:40分死亡。區(qū)人力資源和... 基本案情: 高某于2020年12月13日 入職某裝飾公司,職位為行政部經理,崗位職責包括人事管理。2022年4月12日高某提出辭職,并提起仲裁申請,要求裝飾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倍工資。庭審中,高某對自己是行政部經理的崗位予以認可,但提出“行政部經理”職位僅僅是一個頭銜,自己并不真正具有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權限,公司公章在總部,并不在其工作的城市,客觀無法行使職責,所以裝飾公司應支... 前幾日我參看了《中國勞動保障報》第7115期8版《法律服務》維權貼士中一則《本年度還能休年假嗎》文,對學習深化了解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》頗有感受,現(xiàn)摘錄案例與同事們共參學習。案例如下(選自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(qū)人社局):2021年3月17日,馮某入職浙江杭州某文化創(chuàng)意公司任設計師,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。2022年7月5日,馮某因父親住院做手術,且當年他的累計工作年限達到10年,便向公司申請休... 2024年2月27日,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人民法院案例庫正式上線。最高法要求,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必須檢索查閱案例庫,參考入庫同類案例作出裁判。這對于促進統(tǒng)一裁判規(guī)則和尺度,避免“同案不同判”,保障法律正確、統(tǒng)一適用具有重要意義。張某甲訴某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案——對職工上下班途中發(fā)生交通事故的工傷認定關鍵詞(行政、行政確認、工傷認定、上下班途中、交通事故、合理時間)裁判要旨 ... 員工值班期間身體不適,被家人接回家休息4小時后死亡,能否依據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(一)項“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,突發(fā)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”的規(guī)定視同工傷?本案經高院再審,2024年2月28日作出最新裁定:不能視同工傷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高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 (2024)新行申34號再審申請人(一審原告、二審上訴人):土某某被申請人(一審被告、二審被上訴人... 案號: (2019)浙02民終403號(當事人系化名)2013年10月25日,王者榮入職寧波某公司, 擔任產品設計工程師。2018年5月2日至4日,王者榮連續(xù)曠工3天。2018年5月7日,公司出具《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》一份,載明:經公司發(fā)現(xiàn),你在崗期間連續(xù)曠工三天(2018年5月2日至4日),已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(guī)章制度。現(xiàn)公司根據《中華人民共... |